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 {{ 'fb_in_app_browser_popup.copy_link' | translate }}

{{ 'in_app_browser_popup.desc' | translate }}

本港滿兩件順豐免運|澳門、台灣滿三件順豐免運 (不包括BraTop,飾物,鞋,袋等配飾類別)

單次消費滿$1000,可成為永久VIP,下次購物起享9折優惠

本港滿兩件順豐免運|澳門、台灣滿三件順豐免運 (不包括BraTop,飾物,鞋,袋等配飾類別)

單次消費滿$1000,可成為永久VIP,下次購物起享9折優惠

本港滿兩件順豐免運|澳門、台灣滿三件順豐免運 (不包括BraTop,飾物,鞋,袋等配飾類別)

Return Policy

為提高顧客服務及信心
littledreamer將試行換貨申請政策:

- 顧客可於貨物發貨後20天內提出換貨申請
- 貨品需以郵寄方式退回
- 郵費及郵寄風險由買家承擔,需於提出申請後3天內補回郵費、超出之金額,並寄出退件
- 每張訂單只限換貨一次
- 換貨只限換取相等於或高於原本貨品價錢的貨物
 (可以一件換兩件或以上,金額超過原本貨物需補錢)
- 3/10/2015起的訂單方接受換貨

換貨程序:
- 顧客需於發貨後20天內提出換貨申請
- 於訂單通訊提出換貨
- 以郵寄方式退回貨物
- 在包裹內用紙寫上自己的訂單編號以及希望換取的貨物
- 本店收到包裹後會向您確認
- 若換取的貨物時預訂貨品 本店會於收到貨物後才訂貨
- 耐心等候發貨

以下情形不接受換貨:
1. 試穿時,衣物沾有髒汙、粉妝…等人為瑕疵
2. 試穿造成之髒污磨損、殘留非商品本身氣味(例如:香水、體味、菸味、洗劑)等非全新品狀態
3. 商品已下水、配件不全、鞋盒及包裝不完整、或剪除吊牌商標
4. 商品已加工,非商品原樣(如繡花、裁剪、打印…等)
5. 發貨後超過20天才提出申請 
 
經確認商品無法受理換貨,會以郵寄方式寄還(郵費由買家承擔)

希望退換政策更新能令客人於littledreamer安心購物!
同時亦希望客人能自律 不要濫用此項政策

本店只換貨不退貨。
預訂款式不設退訂。